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表时间:2023-11-0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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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强调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环办土壤函﹝2021﹞287号)要求加强项目储备,对符合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根据《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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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项目类型

主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及生态带建设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其中,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要做好污水治理与改厕、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的有效衔接。





不予入库情况

不符合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如城镇建成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型垃圾填埋场、渣土填埋场、城镇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单纯改厕项目、秸秆加工处理项目等。

②项目论证不充分技术工艺复杂设施规模超过实际需求建设或运行成本高运维管理主体不落实的项目。

③已获得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④污水处理厂厂内大面积绿化、道路工程、围墙和大门等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经费类、科研类项目,以及单纯的仪器设备购置、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设项目等。

⑥原则上总投资低于2000万元或整治行政村数少于10的项目。

未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核准通知、备案通知书或有关批准文件的项目。





项目申报要求

①明确问题导向。项目以解决农村突出污染问题为导向,满足农村实际和发展需要,属于国家农村生态环境相关规划重点任务,与地方乡村发展和环境基础建设有关规划相协调。

②方案科学可行。项目方案经过充分论证,绩效目标可量化、可考核,技术路线科学可行,项目进度安排合理,工程投资预算与建设内容、目标相匹配。

③运行管理有保障。项目运行管理责任主体明确,运行维护资金费用渠道稳定,监管机制健全,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保障设施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行。

④项目成熟度高。项目具备开工基本条件,项目成熟度达到立项及以上批复要求





常见问题

①没有体现整县推进;没有体现区域特色

②申请中央资金数额过大;资金配套未体现地方事权

③投资造价偏高,或者模式选择不合理;缺乏测算依据

④存在不支持的内容;未取得相应的批复

⑤生活污水治理未考虑纳入周围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偏大

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标准选择错误;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与出水水质不相符

⑦污水处理工艺与运行管理条件不相符;运维无保障(资金证明、方案论述、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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